Published on2024年7月30日數位轉生?論AI復活與個資法建佑律師說法「AI復活」在法律規範層面仍有高度爭議或風險,應審慎評估及修法處理,不僅涉及道德倫理的議題,更涉及重要法律爭議:往生者的個資是否受到民法、個資法或AI基本法的保護?
Published on2024年6月17日N論「媒體議價」–多面向探索與檢視建佑律師說法本文嘗試從Web2、Web3角度來看媒體議價法,並提及數位主權、歐盟數位市場法(DMA)、著作權、鄰接權等概念,且探討澳洲立法例、我國法規草案等核心問題。
Published on2024年5月27日ChatGPT-4o 的出現是對未來教育文化的省思建佑律師說法ChatGPT-4o 的出現對我們的未來教育文化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戰和問題。我們需要積極面對這些挑戰,並藉此機會重新思考我們的教育和文化政策。最好的學習搭配或許就是「數位學習」加上「AI 問答」(虛擬助教):學生可利用網路影片學習,有問題就問 AI(聊天機器人),等同找到老師教學,又有助教輔助。
Published on2024年5月10日台版ChatGPT繁體中文資料的法規調適方向建佑律師說法在全世界整個AI浪潮下,我們是否可透過《人工智慧基本法》或《著作權法》達到「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之目的,這就是本文的發想,並提出一些淺見參考。
Published on2024年5月1日「全自動駕駛」有辦法在台灣上路嗎?建佑律師說法嚴格來說台灣目前還無法套用 Tesla全新的FSD(Full Self-Driving,全自動駕駛);就算可以套用,但台灣目前的法規也存有阻礙。
Published on2024年4月26日TW DIW與法源依據建佑律師說法TW DIW的憑證就是電子簽章法的數位簽章/QES,具有與實體簽章同等效力與地位,即推定為本人親自簽章,及身份認證、授權等作用。台灣電子簽章新法,應可為台版DIW鋪路,而有了法源依據,要進一步做DIW、防詐,甚至搞DAO(法),也是指日可待!我自己更期待它在web3應用(不論是加密貨幣、區塊鏈領域或多元宇宙Plurality)。
Published on2024年4月17日電子簽章與數位司法之間的距離建佑律師說法我國在推行電子簽章法的時候都需要謹慎考慮在實體與線上作業的可能性,並逐步推進到各個領域與程序,而不是一句該領域有特殊性就逕自排除程序上的適用,一再限縮電子簽章的適用空間。身分識別在司法程序應用場景有其需求,司法應採強度較高的數位憑證,本文認為原則上司法程序也應適當地採用電子簽章法,僅於司法院或法務部評估有違憲之虞的情況下,而以公告方式列舉若干相關程序排除電子簽章法的適用。
Published on2024年4月11日虛擬資產的法律定性2024建佑律師說法為避免相關特別法規(包括VASP規範)頒布前存在法規適用的空窗,現階段或中短期較務實的折衷之道,最佳作法是參照本文增訂相關法條,將虛擬資產(電磁紀錄),尤其是虛擬通貨或加密貨幣等資產定性為物之動產,以示明確且為往後特別法規做鋪路及延伸適用,達到法律體系之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