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聲明:以「人工智慧基本法-國民黨12個委員提案版本之彙整版」為討論標的,法案於 2025 年 8 月 4 日於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聯席交通委員會逐條審查,最終出委員會之版本以議事公報記錄為主。
更新:根據 2025 年 8 月 4 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聯繫審查會議結果,本法案之法案名稱、條文第 1 到第 11 條依據上回審議結果續行保留,第13、16、17、18、19、20 條以及各章名,加上台灣民眾黨黨團所提草案第33條到第39條保留,本法草案(出委員會)送院會處理。
立法契機:台灣AI發展的歷史關鍵時刻
台灣正處於人工智慧發展的關鍵十字路口。當韓國於2025年1月通過AI基本法、日本於2024年6月完成立法時,台灣不能在這場決定未來十年競爭力的法制競賽中缺席。國民黨12位委員整合的21條草案,代表的不僅是技術法規,更是台灣選擇以「創新引領、開放包容」對抗威權封閉模式的價值宣示。
這部法案的核心理念簡單而深刻:讓台灣成為全球AI創新的民主燈塔,用開放創新守護數位主權,用法制框架確保全民共享AI發展紅利。
核心政策理念:創新優先的台灣路徑
開放創新vs監管束縛的戰略選擇
為什麼選擇創新優先? 觀察美國2025年7月發布的AI行動計劃的大幅去監管化政策,我們看到一個清晰趨勢:過度監管將扼殺創新活力。台灣作為科技島嶼,必須在全球AI競賽中保持領先優勢,不能讓官僚程序成為創新的絆腳石。
台灣的獨特優勢在哪裡? 我們擁有全球最強的半導體製造能力、完整的ICT產業鏈,更重要的是民主制度帶來的透明治理和開放創新文化。這些優勢讓台灣能夠走出一條既促進創新、又兼顧安全的「第三條路」。
與美國價值觀的深度契合
美國2025年AI行動計劃強調「客觀且無意識形態偏見」的AI系統,這與台灣推動的「可信任AI」理念高度一致。我們的法案設計參考美國經驗,採用風險分類而非分級制度,避免僵化的事前監管,讓市場機制和企業自律發揮主導作用。
具體體現:
- 建立AI創新促進與公私協力機制,鼓勵創新實驗
- 推動開源AI生態系統發展
- 強化與美日歐等民主國家的AI技術合作
重點條文政策解讀
第1-3條:基本原則與發展方向
政策理念:確立「永續發展、人類自主、隱私保護」等七大基本原則,為台灣AI發展奠定價值基礎。與中國強調「安全可控」的模式形成鮮明對比,台灣選擇「人本價值」作為AI治理的根本。
戰略意義:這不只是技術規範,更是價值觀的宣示。在全球AI治理標準制定中,台灣要輸出民主、自由、創新的價值觀,成為威權AI模式的重要制衡力量。
第4-6條:主管機關與治理架構
為什麼堅持國科會主導? 國科會掌握全國科研預算和人才資源,具備「以發展為核心」的政策基因。相比之下,數發部作為三級機關,人力預算有限,更偏向監管導向。
國際經驗對照:
- 日本模式:設立內閣級「AI戰略本部」,由首相直接領導
- 美國模式:設置「AI和加密貨幣特別顧問」,跨部門統籌協調
- 台灣選擇:國科會主導,設立「AI戰略特別委員會」,確保創新導向
治理哲學:不是不要監管,而是要「聰明監管」。讓專業的機關做專業的事,國科會負責創新推動,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業務監管,形成既分工又協調的治理體系。
第15條:資料有價開放的戰略價值
這是整部法案的靈魂條文。在AI時代,數據就是新石油,資料主權就是國家主權的延伸。
為什麼資料開放如此重要?
文化主權防護:目前全球大型語言模型過度依賴中國簡體中文資料,導致「數字轉型」取代「數位轉型」、「人工智能」取代「人工智慧」的文化入侵現象。台灣必須建立自主的繁體中文語料庫,守護語言文化主權。
產業發展引擎:政府出資建置「台灣主權AI訓練語料庫」,類似澳洲媒體議價法機制,引導Google、Meta等國際AI巨頭向台灣本地媒體採購資料,為台灣數位內容產業創造新的商業模式。
國際競爭武器:開放但有價的資料政策,讓台灣在全球AI生態中扮演關鍵角色。我們不只是晶片製造者,更要成為高品質資料的提供者。
與中國模式的根本差異
中國的AI發展依賴國家資料壟斷和演算法審查,台灣選擇「開放有價」模式,透過市場機制實現資料價值,這是民主制度vs威權制度在AI領域的根本分歧。
第10-14條:產業發展與創新支持
本土產業扶植策略:
- 推動AI新創生態圈發展,目標培育100家AI獨角獸
- 建立「算力池」共享機制,讓中小企業也能享受AI發展紅利
- 發展垂直領域AI應用,在醫療、金融、製造等領域建立台灣優勢
主權AI的實踐路徑:TAIDE(可信任AI對話引擎)代表台灣在AI基礎模型領域的自主能力。透過法案保障,我們要建立從晶片到應用的完整主權AI生態系統。
第16-21條:風險管理與社會保護
AI詐騙防範的急迫性:台灣每天約500件詐騙案,AI技術讓詐騙手法更加精緻化。法案建立專門的AI詐騙防範機制,保護民眾免受深度偽造、智能釣魚等新型威脅。
數位平權的實現:確保偏鄉、身心障礙、經濟弱勢、原住民族等群體不被AI發展拋下。這不是社會福利政策,而是確保AI發展成果全民共享的戰略考量。
國際比較:台灣的差異化優勢
與美國AI行動計劃的呼應
美國2025年AI政策三大支柱:加速AI創新、建設AI基礎設施、領導國際AI外交。台灣的AI基本法在這三個面向都有對應:
- 創新加速:國科會主導,減少監管束縛
- 基礎建設:算力池、資料庫等基礎設施投資
- 國際合作:與民主國家建立AI技術聯盟
與日本軟法治理的平衡
日本採用「軟法治理」避免僵化監管,台灣借鑑這一經驗,透過基本法設立原則性框架,具體實施細則由各部會配套法規規範,保持政策靈活性。
對中國模式的戰略反制
中國2024年7月發布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動計劃》強調「多邊合作、包容發展」,表面溫和實則暗藏控制意圖。台灣選擇真正的開放創新模式,透過透明治理、市場競爭、國際合作,展現民主制度在AI治理上的制度優勢。
開放創新對抗專制的必要性
制度競爭的新戰場
AI不只是技術競爭,更是制度競爭。威權國家透過AI技術進行社會控制和價值觀輸出,民主國家必須用更優秀的AI治理模式進行反制。
台灣的責任與機會:作為民主供應鏈的關鍵節點,台灣有義務也有能力為全球AI治理提供「民主典範」。我們的成功經驗將激勵更多國家選擇開放創新路徑。
價值觀輸出的戰略意義
透過TAIDE等主權AI系統,台灣可以向全球輸出民主、自由、創新、包容的價值觀。這比任何外交活動都更能提升台灣的國際影響力。
社會溝通重點:為什麼支持這部法案?
對企業界:創新友善的法制環境
降低合規成本:採用風險分類制度,避免「一刀切」監管 提供發展空間:AI監理沙盒讓企業能夠安心創新實驗 國際接軌:法規標準與美日歐接軌,有利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對一般民眾:全民共享AI紅利
防詐保護:建立完善的AI詐騙防範機制 數位平權:確保AI發展不會擴大數位落差 文化保護:維護繁體中文和台灣文化的主體性
對國際社會:負責任的AI大國
價值領導:展現台灣在AI治理上的民主典範 技術貢獻:分享台灣AI發展經驗和技術成果 合作夥伴:成為國際AI合作的可靠夥伴
結語:歷史選擇的關鍵時刻
台灣《人工智慧基本法》的制定,不只是一部技術法規的誕生,更是台灣在AI時代的戰略定位。我們選擇以創新為引擎、以開放為動力、以民主價值為指引,在全球AI競賽中走出一條屬於台灣的道路。
這是歷史給台灣的機會視窗。當全球都在觀察民主制度能否在AI治理上展現優越性時,台灣的成功將證明:開放創新不僅能戰勝封閉專制,更能為人類AI發展指引正確方向。
讓我們共同支持這部法案,為台灣的AI未來、為民主世界的AI發展,做出歷史性的貢獻。
參考資料
- Future of Privacy Forum. (2024). Understanding Japan’s AI Promotion Act: An “Innovation-First” Blueprint for AI Regulation.
- The White House. (2025). White House Unveils America’s AI Action Plan.
- DIGITIMES. (2025). Taiwan announces ambition to ‘make waves’ with AI.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2024). 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預告 促進創新兼顧人權與風險.
- 中央社. (2025). 吳誠文:AI基本法由數發部接手 國科會全心發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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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慧基本法原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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